福建警察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福建警察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福建省唯一一所以培养公安、司法警察为主的全日制警察本科院校。

学院主校区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学院学科专业特色鲜明,公安学、公安技术为省级重点学科、省级应用型学科,行政管理、作战指挥学为福建省新建本科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开设有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监狱学、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程、禁毒学、网络安全与执法等10个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法学、行政管理、信息安全等3个普通类本科专业。其中刑事科学技术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公安部重点专业建设点,侦查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治安学为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经济犯罪侦查、监狱学为省高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院发挥学科专业特色优势,积极服务公安司法工作,服务社会,先后被确定为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中国东南部打击苯丙胺类毒品制贩活动(G75)项目培训中心,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训练基地,福建省中级警官培训基地、公安民警心理训练基地、国内安全保卫训练基地、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网络安全实训基地、经侦数据实战实验室、继续教育基地、公务员培训基地。

20181月,被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列为福建省2018-2020年硕士学位授予培育立项建设高校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学院办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学院面向全国诚聘优秀博士。

福建警察学院诚邀您的加盟!


一、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并具有相应学历学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诚公安教育事业,敬业精神强,能为人师表。

(三)符合引进岗位提出的要求和人民警察招录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四)年龄原则上为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五)应聘者无下列情形:

1.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2.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曾受过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4.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本人及父母、配偶或子女具有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7.6个月及以上海外留学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或调动方式


四、需求学科专业

(一)公安学类、公安技术类;

(二)哲学类;

(三)经济学类(应用经济学);

(四)法学类(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五)教育学类(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

(六)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

(七)理学类(数学、系统科学、科学技术史、生态学);

(八)工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交通运输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

(九)医学类(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

(十)军事学类(战略学、战术学);

(十一)管理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情报与档案管理)。


五、引进待遇

(一)校级待遇

1.提供30万元-50万元安家费;

2.按照文科类8万元、理工科类13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

3.按事业单位标准享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薪酬待遇;

4.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享受人民警察待遇;

5.年薪不低于17万元;

6.对于特别紧缺急需的学科专业、有标志性成果的优秀人才,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适当提高待遇。

(二)省级待遇

1.生活津贴:12万元;

2.住房补贴:14-18万元。


六、联系方式

请应聘者填写《福建警察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1)、《福建警察学院应聘人员个人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将表格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职称、学术成果等扫描材料以博士姓名+专任教师+招聘来源命名的材料压缩包发送至我院组织部邮箱:fjjcxyrcb@fjpsc.edu.cn

另外,福州市外来我院考察面试的博士,可报销交通费及住宿费。具体请与我院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0591-83321769;林老师 0591-83484515

学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

邮编:350007

学院网址:http://www.fjpsc.edu.cn/

附件:

1、福建警察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2、福建警察学院应聘人员个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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